圖片來源:公視官網
/薩芙
公視昨18日起,周一至周四晚十一點的好戲《罪行》萬分精采,改編自德國久踞暢銷榜的同名小說,作者費迪南‧馮‧席拉赫是絕佳的說故事高手。忍不住再翻一次原著小說,忠實呈現,但再看一次文字更加掌握住核心的判斷關鍵。迷人的敘述,冷靜且具人性溫度,百讀不厭。
好比篇章中的〈正當防衛〉爭議性大,律師與檢察官針對「正當防衛」與「防衛過度之虞」往來精采辯護,句句撼人。被告「有權保持緘默」,十二小時內,警方宣讀十六國語言的版本,被告依然保持緘默,直至預審法官宣判釋放,沒人知道他的名字。
戲劇與小說各有優點,小說旋轉式的敘述與讀者的距離比較靠攏,被害人的背景可以充分瞭解、心理描繪則是戲劇較無法呈現完整的部分,畫面感則是戲劇較為優勢的表現,把結構重整連貫,段落結尾較為流暢,雖不完全相同,小說中較為刺眼的字,也被中文翻譯再修飾過,力道上的衝擊性還是有微妙的差異。
我覺得《罪行》之所以令人讚賞,是對於「動機」的深入著墨,探討「動機背後」比破解「犯案手法」更來得柔軟,由律師觀點出發,專業立場的中肯扭轉職業形象,也有他們切面的觀察,有時聳肩一笑,有時令人發噱,獨到且一針見血。
有句話說: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。每個人都可能犯下罪行。手法是形式,而動機,警察依辨案經驗會說不外乎金錢與性,但如果我們聽到的是「愛」,那就令人惶惑了。
不論小說或電視劇都有觀賞的新意處,還是一句話:百看不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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