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

 JUSTICE: What’s the Right Thing to Do

  • 作者:邁可.桑德爾
  • 原文作者:Michael Sandel
  • 譯者:樂為良
  • 出版社:雅言文化
  • 出版日期:2011年03月01日

  我對正義的認知跟十歲的孩子一樣。推測有兩種可能:第一是我已經把我對正義的判別教授給孩子。第二是我跟孩子接受了整個社會或教育體下的誤導正義。而後者的可能性高於前者。

  在閱讀《正義》之前,有一些價值觀已然在我們心中成形。在書前的哄抬物價、華爾街紓困案、電車問題、阿富汗牧羊人,我們都有答案。正義之舉本來就不是一直都很容易。柏拉圖說要領略正義真諦與良善本質,就必須跳脫日常的偏見與窠臼。

  閱讀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把理性帶進公領域,公民必須要把自己的正義觀說出道理,以此做為一種練習,以面對國家、政府、社會案件。比如最近的起雲劑事件、前陣子的死刑案,你可以觀察出功利主義(註1)與自由至上主義之間的分別。

  醫界早就發現乳癌患者比例攀升異常,教學醫院會針對病患做問卷調查,實質上的內容偏向飲食與作息,可問題明顯藏在更大的環境食物鏈上,那並不是一般公民或醫界能主導的方向。

  康德指出行事的道德價值並不由其後果決定,而要看意圖。道德的關鍵是動機,而且只限於某種動機。即使公民悍衛自己健康,在閱讀食物成份善盡自己的責任,卻沒有「經驗」足以判斷食物的可食性,這就是屬於國家的危機。廠商的動機在降低成本、供應商的動機在謀取最大化利益,這就是功利主義的謀害。不儘動搖了國本(醫療費用的攀升)、人人自危(安全與自由),事件不會只因一則起雲劑而落幕,還會有更多令公民們意想不到的事。臆想的毁壞粗進程如下:

  功利主義干預教育→人本教育比重下降→人進入社會帶著功利主義工作與生活→社會問題產生→國家延後承受問題成本→轉嫁公民稅賦上(違反幸福最大化)

  日前看TVBS一步一腳印發現新台灣〈張家粽子〉單元,企管碩士畢的哥哥觀點相當正確的。不論做什麼事,雖是一粒粽子,也對社會有所貢獻,慢慢來,把所有的步驟都做對,才是重要的。

  閱讀完本書後,會想要延伸更多社會科學類書目是很正常的,只不過那必須耗費更多的心力、體力,對於非在學期間的強迫要求比較起來,閱讀者要有很大的動力目標才能完成,也可以當成是完成《如何閱讀一本書》中第三、四階段的分析與主題閱讀。

 

  註1:邊沁主要觀點:道德的最高原則就是幸福的最大化,就是追求快樂扣除痛苦的最大總和。如果有人打算反對功利原則,一定會不自覺地從功利原則本身去找反對理由。

      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先至網路觀看

     《正義》的哈佛公開課網址:http://www.myoops.org/main.php?act=course&id=2258#lec7

  簡略可排入閱讀哲學史上著名人物及主要作品

  (469-399BC)蘇格拉底:辯證法(用一個問題回答一個問題)

  (427-347BC)柏拉圖:形上學、知識論、理想世界、世界觀

  (384-322BC)亞里斯多德:邏輯《工具論》、物理、形上、倫理、美學

  (1596-1650)笛卡兒:數學解析幾何、我思故我在…

  (1712-1778)盧梭:《愛彌兒》、《殲悔錄》

  (1723-1804)亞當斯密:《國富論》

  (1724-1804)康德:《純粹理性批判》

(1748-1832)邊沁:功利主義

(1770-1831)黑格爾:《精神現象學》

(1788-1860)叔本華:《作為意志與表象的世界》

  (1806-1873)彌爾:自由至上主義

  (1813-1855)齊克果:神學、存在主義

    (1818-1883)馬克思:《資本論》

    (1844-1900)尼采:《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》

    (1859-1938)胡塞爾:現象學

    (1872-1970)羅素:分析哲學

    (1908-1986)波娃:第二性

   (1913-1960)卡繆:存在主義、《異鄉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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